近期收到關於靈性(Spirituality)的提問,所以嘗試書寫一下自己的觀點。


就我印象中,截至目前學界應該沒有單一且廣泛認同之定義,主要處於多方對話的狀態。


而我認為「靈性」定義本身會因時代演進與文化變遷的關係,而產生不一樣的詮釋。


例如早期基督宗教中的聖靈驅動,一路到分別指涉不同層面帶來的和諧意義,從物質、感官延伸細分至動機、情感、內在、意圖,來豐富個人的精神解讀。


接著靈性開始不一定從傳統宗教出發,它可以跟一些文化內容、學科、行為來產生連結,或者回到自我與自身的內在向度。


也因為有許多論述的關係,若把不同信仰與各個主張內所描繪的靈性展開來說,可能要出好幾本論文集~~😅


現階段靈性研究方法(參考《The Spirituality Studies Journal》),是透過廣泛理論並結合生活實踐個人經驗,來進行觀點之間的對話,進一步發掘當代靈性之於個人與社會的關係。


所以如果要討論「靈性」,或許可以在開始之前先釐清在單一話題中所建立的靈性觀點是什麼,或者出自於怎麼樣的論述內。


分享一個我自己在談論靈性時的方向,就是參考 APA Handbook of Psychology, Religion, and Spirituality 中所描述的靈性側重,分別是


  • 終極意義(Ultimate Meaning):
    這是關於「我是誰、我為何在此」的一種探問,從生命中尋找與理解事物更深層意義的過程。

  • 目的(Purpose)
    代表著我們生命中所設定的內在方向與創造旅程,當我們透過行為、發想、動作,感受到一種受召的內在動力時,所顯現「目的感」之彰顯。

  • 超越性(Transcendence)
    意指跨越自我限制(Ego)的體驗,在深裡與沉融、專注和流動中,所體認出的自我與自然中更廣大的向性。

  • 連結性(Connectedness)
    描述了關係的建立,包含了人事時地物、界、域、境等不同整體存有的和諧。


我覺得從這四個向度來討論靈性,會是一場定與寧的思維模式,進而發掘被交流的靈性錨點。